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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出台8项举措 做好生态环境稳增长服务保障

2022-06-09 09:31:34 四川经济日报

日,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《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稳增长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就统筹发展和保护的关系,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,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稳增长服务保障有关工作提出了8项具体举措。

8项具体举措包括全面推行重大规划和重点项目环评预审服务、分层分类分区提供精准环评审批服务、强化环评质量激励约束、探索环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、扎实开展“千名专家进万企”帮扶活动、聚焦环保产业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投资稳增长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环保领域投入、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激励奖补政策。其中,有4条为优化环评服务,旨在为环评“瘦身”,精准服务全省重点项目建设。

《通知》提出,要持续用好环评质量考评“红黑榜”制度,试行环评单位综合评分制,实行环评单位登记管理,建立环评信息服务台,加强市(州)环评质量管理情况统一监管,指导环评单位提高业务能力,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。

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,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,且符合生态环境相关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,可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分析、选址环境合理和可行论证等,并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,节约环评编制时间,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效率。

探索环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。《通知》明确,试点开展环评审批权限调整下放执行情况效果评估,从审批能力、时效、质量以及地方生态环境质量、舆情管控等方面,综合分析研判,动态调整、科学合理设置环评审批权限,做到有放有收,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、措施落实到位。防范未批先建、未验先投、无证排污,确保重大项目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。

在扎实开展“千名专家进万企”帮扶活动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,把帮扶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,加强政策、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扶,帮助企业制定和优化污染治理方案、破解技术难题。完善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,建立环境问题企业容错机制,对主动报告、妥善处置、未造成污染后果的,依法免于处罚;对无主观故意的,依法从轻、减轻处罚;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,企业确有经济困难,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,依法暂缓或者分期缴纳;对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的企业,酌情延长整改期限。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,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。健全“服务群众办实事 生态环境厅(局)长接待日”工作机制,常态化开展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下访、开门接访活动,经常及时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,落实“清单制+责任制+销号制”,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,推动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。

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环保领域投入。据悉,今年四川环保财政贴息资金安排了2亿元,远远高于去年的5000万元。《通知》明确,按年贴息率不超过3%、单个项目年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,继续开展生态环保贷款贴息,并适当拓宽贴息支持范围,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、环保产业发展等纳入贴息范畴。推动成都银行和成都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60亿元金融债券尽快落实到项目。深化与省农行、农发行四川省分行的战略合作,加大对生态环境项目授信规模和资金配置的支持力度。推动四川省农行和四川省农发行400亿元专项贷款落实到位。推动与国开行四川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尽快落实EOD项目贷款。

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激励奖补政策。《通知》明确,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、省级生态县命名的,按照每个命名市县300万元—800万元给予奖补。对成功创建为“无废城市”的,按照每个城市500万元给予奖补。对评选为“零碳排放试点园区”的,按照每个园区不超过400万元给予奖补。

(记者 刘婕)

标签: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国开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环保财政贴息资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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