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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炬高新: 中炬高新独立董事对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2023-08-27 16:42:42 证券之星

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之独董意见

      中炬高新技术实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六次董事会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

则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(集

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

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,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关于阳江恒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

 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,交易定价公允,

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,不影响公司独立性,相关采购

程序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,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,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

产生较大影响。

  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,相关决策符合公

司内部控制制度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违规的情形,

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。

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之独董意见

(此页无正文,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

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)

  独立董事(签字):

  秦志华:

  李 刚:

  甘耀仁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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